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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月光半導體廠涉嫌排放有毒廢水案,雄檢昨天傳喚日月光員工8人,今凌晨諭令其中3名廢水排放操作員分別以50萬、50萬和70萬元交保(左圖)。今天上午再發動第三波偵訊,帶回日月光廠長、主任和經理3人應訊(右圖),三人面對媒體詢問都不願意表示意見。 記者劉學聖、劉星君/攝影 |
高雄地檢署偵辦日月光違法排放廢水案,案情升高。雄檢昨天傳喚日月光員工8人,今凌晨諭令其中3名廢水排放操作員分別以50萬、50萬和70萬元交保;今天上午發動第三波偵訊,由環保警察帶日月光廠長、主任和經理3人到雄檢應訊。
K7暗管直通外海排汙
雄檢今天清晨完成對日月光8名員工偵訊後,即派員至K7廠區查察,結果查獲K7廠果然埋有暗管,並直通到外海排放,檢察管決對全案擴大偵辦。
雄檢環保組偵辦日月光排廢水案,昨天上午傳喚廠商5人,包括漢華水處理工程公司黃姓處長、曾姓工程師、吳姓維修師和樂誠、坤琳兩家設備廠商內的陳姓經理、李姓總經理,釐清廢水排放流程和相關設備的操作方式;訊後將五人請回。
中午檢察官訊問完,雄檢環保組組長劉河山率領多位檢察官,指揮環保警察和環保單位召開專案小組會議,依據訊問和所調閱的資料分析案情,了解日月光排違法廢水是故意或是過失,釐清刑事責任。
3員工交保 改偵字案
昨天下午專案小組會議結束後,環保組於下午5點傳喚日月光8名員工,包括廢水排放操作員 (游姓、劉姓和何姓)、領有廢水處理執照的專責人員 (吳姓、王姓和莊姓)、1名廢水排放操作員和1名管理工程師。
環保組幾位檢察官漏夜訊問後,將「他」字案改列「偵」字偵辦,也意味罪證可能更明確。8名日月光員工中6名改列被告,另1名廢水排放操作員和1名管理工程師維持證人身分。游姓、劉姓和何姓3名廢水排放操作員依涉刑法流放毒物罪交保,分別為50萬、50萬和70萬元。
環保組組長劉河山今天兵分二路偵辦,傳喚日月光廠長、主任和經理到地檢署訊問,另一組檢察官到楠梓加工區內的日月光廠房進行勘驗。至截稿前還在訊問中。
日月光:K11未私接暗管
【記者林超熙/台北報導】
日月光集團財務長兼發言人董宏思上午表示,針對環保署或高雄市環保局,有意針對日月光集團設立在台灣的高雄、中壢等所有生產廠房,進行全面性的汙水排放清查,公司「全面接受」。
董宏思說,日月光不放棄任何可以跟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溝通、解釋、陳述的機會,真的很有誠意去改善所有做錯的地方。但是,「外界也誤會我們有關於K11廠私接暗管海放一事」。他說,海放管路設計業經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核可,並註記於K11廠水汙染防治許可證 (許可證號碼: 高市環二排許字第00519-02號)內,該海放管路並非暗管。
此外,該海放管路接引的唯一端點是楠梓加工區管理處的海放總管路,與加工區管理處的接點已經由管理處核可,並非日月光公司私自直接引流外放至外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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