憲委會通過 法將開徵富人稅
2013/12/29 22:32中央社
(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29日專電)法國憲法委員會今天宣布,批准2014年財政預算案徵收75%富人稅,由企業為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員工繳納。
對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個人開徵高額稅收,是總統歐蘭德在競選時標誌性的稅收承諾。
去年徵收75%富人稅的第1個版本遭憲法委員會否決,今天憲法委員會通過的是第2個版本,對社會黨而言,也算勝利一半。預算部長卡澤納夫(BernardCazeneuve)就表示,結果比去年好。
2012年底,法國政府在2013年財政預算案中規定,今後兩年內,將對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個人徵收最高稅率為75%的所得稅。
去年12月憲法委員會裁決,徵富人稅侵犯稅收平等原則,因為法國其他形式的所得稅是以家庭所得為課徵基礎,但富人稅適用年所得超過100萬歐元的個人。
結果可能導致兩個總收入相同的家庭繳納不同的所得稅,例如某個家庭有個成員年收入百萬歐元以上,必須繳納75%的重稅,而另一個兩人收入各90萬歐元的家庭,卻不需繳富人稅。
法國政府於是提出新措施,在2014年財政預算法案規定,企業將為2013和2014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員工繳納一項名為特別互助貢獻的稅收,稅率確定為50%,但為緩解富人出逃或造成企業負擔過重,又規定一家企業繳納這項稅總額不超過其營業額的5%。
由於法國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一定比例的社會保險費用,新法案等於企業將為年收入高的員工繳納近75%的實際稅率。
法政府曾表示,新稅涉及470家企業的1000名員工,每年可為法國政府帶來2.1億歐元收入。102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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